关于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
2022-03-16 10:59:16          来源:中共洪江区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编辑:李乐君 |          浏览量:8251

当前,国际疫情处于流行高峰阶段、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频发,波及地区范围不断扩大。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可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最重要手段之一,现将关于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所有洪江区居民出门必须科学佩戴口罩,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上下,口罩要覆盖好鼻、口及下巴。广大市民朋友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规范佩戴口罩,共同为抗击疫情做贡献。

2.各乡街要对辖区内居民佩戴口罩开展劝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单位入口处设置醒目疫情防控提示,加强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人员佩戴口罩。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凡进入医院、学校、车站、商场超市、餐饮场所、酒店宾馆、体育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农贸(集贸)市场、各类沿街门店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或办事人员,工作人员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其佩戴口罩。经劝阻拒不按规定落实佩戴口罩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入内。

4.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佩戴口罩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洪江区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责编:李乐君

来源:中共洪江区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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